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一男子酒驾不知悔改,时隔多年再次以身试法,这次他将面临严重处罚。 11月16日中午,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民警在回龙坝团歇路附近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4时25分许,民警在对一辆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酒气,随将该男子带至警车上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当天中午,驾驶员傅某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席间嫌菜太咸,就让餐馆老板拿了一瓶啤酒来解渴。就餐结束后,因临时有事需要去物流园,傅某以为中午不会有交巡警检查,路途也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出行,结果刚行至回龙坝团歇路附近,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过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傅某在2013年2月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其驾驶证现处于注销状态,也一直没有重新考取驾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傅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沙区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来临,沙区交巡警将紧盯秋冬季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摩托车、货车和客车等重点车辆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