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娟,女,汉族,1982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7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10余年来,她在专业审判领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依法公正审理全国首例涉及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获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12月,刘娟娟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从2007年10月考入市一中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起,刘娟娟就一直致力于成为一名专业型法官,遇到疑难案件,她通过加倍努力,搜集多方观点,研判不同审理思路,以专业化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回望14年的审判生涯,她深深体会到,专业化审判之路没有捷径,只有“以拙之力”,才可“成卓之境”。 深耕一线、勇挑重担的 “标杆型法官” 刘娟娟深耕知识产权与涉外审判一线10余年,参与办理案件超过2000件,所主办案件一、二审调撤率为50.6%,无一案件违法超审限、涉诉信访、发回重审或被再审。 对于2013年办理的“同德福”商标侵权案,刘娟娟记忆犹新。 当时,原告起诉被告余晓华老人侵犯了自己的“同德福”商标权,但余晓华老人却不停喊冤。他说,“同德福”是自己的曾祖父在1890年就创立的糕点铺品牌,怎么就侵权了呢?于是,他对原告提起了反诉。 接到被告的反诉状,刘娟娟猛然意识到,这不是一件寻常的商标侵权案件,而是涉及到国家一直重视的“老字号”保护问题。 她将本案的审理重点放到了两个方面:一是从事实层面梳理“同德福”上百年的历史发展脉络;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厘清“老字号”相关的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等相关权利冲突的解决规则,最终确定了历史与诚信并重的“老字号”权利冲突解决规则。 2016年,这起“同德福”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实现了重庆法院全国指导性案例的“零突破”,该案同时入选重庆法院参考性案例,并被评为当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勤学善思、刻苦专研的 “专家型法官” 刘娟娟善于从审判中发现问题,通过学习调研,加深思考深度,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同事同行分享经验,向社会各界宣传法治理念。 2018年11月,她被选任到新筹建的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工作,这家法院是全国首家覆盖自贸区全域的专业化法院,起点高、要求高,自己能否胜任,当时她心里感到非常忐忑。这个时候,她“以拙求卓”的倔劲儿被激发起来了,以积极的心态迎接全新的挑战。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挂牌时,人员刚刚到位,但是马上就要“开门”收案。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整个涉外商事审判庭只有刘娟娟一个人从事过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如何才能将自己的个人经验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团队的每一个人? 她首先梳理出涉外案件办理中,从立案到归档的31个节点,整理制作出《涉外商事审判流程图》,再结合自己办理涉外商事案件10余年的经验写成《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讲稿,带领团队“以勤补拙”,对涉外商事审判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进行梳理,形成汇编,让整个团队迅速进入角色。 近3年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涉外商事审判逐步建立起涉外商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域外法查明机制、典型案例培育机制、类案负责人机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涉外商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入选了国务院评选的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 凝心聚力、勇于创新的 “改革型法官” 自2018年12月两江自贸法院成立以来,刘娟娟带领涉外庭审理涉美国、加拿大、泰国、巴基斯坦等25个国家和地区的涉外商事案件、外商投资企业案件1300余件,为重庆自贸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些案件中不乏疑难复杂案件,其中2019年6月受理的全国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就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铁路提单是中欧班列运行中产生的新型运输单证,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对此均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这是一个产生于商业实践的新生事物。因此,案件受理后,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做审判长、刘娟娟做承办人、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法官做合议庭成员,辅以资深的法官助理、国际法专业的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 刘娟娟与审判团队一起整理出与海运提单、国际铁路运输、多式联运相关的国际条约及其规则、域外典型案例原文等文献超过2000页。为使这个备受关注的判决能够经得起各方推敲,他们还走访了与铁路提单相关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咨询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意见;组织了专家咨询会,听取了海商法、国际运输法、物权法等各领域专家的意见。为了吃透文献资料、撰写各类报告、裁判文书,往往晚上孩子们入睡以后,她还在加班加点整理思路、打磨表述。有时深夜睡下后,脑中突然闪现出思路,她又翻身而起、挑灯夜战。 就这样,历时一年,刘娟娟与审判团队一起反复研判斟酌,形成专家咨询报告、走访意见报告、审理报告10余份,判决书先后打磨20余稿,最终作出一审判决。专业化的审判、翔实的论证,赢得了各界的肯定,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本案被评为《中国审判》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评价为具有示范意义。 刘娟娟说:“我愿意秉持‘以拙求卓’的精神,投身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中,在新的时代浪潮中踏浪前行!” 记者 朱颂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