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规范重庆渝中区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辖区深入开展无牌两轮车专项治理,严查严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各种两轮车上牌登记相关工作。 严查两轮车无牌无证、乱停乱行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渝中区交巡警支队针对两轮车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在辖区深入开展无牌两轮车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此次综合治理的对象是两轮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含电动)、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对两轮车无牌无证、乱停乱行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专项整治的同时,将在渝中辖区人行道上选择有条件的区域施划两轮车停车位,并安装人行护栏,从而规范两轮车停车秩序。 11月13日20时10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大坪大队民警在医学院路查获戴某某驾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人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日,菜园坝大队民警在菜园坝转盘附近发现并纠正2名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违法行为。 超标电动自行车现场集中办理临时信息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抓好抓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切实提高交管服务水平,11月19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来到大坪渝州新都门口,为附近10余辆符合条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提供集中办理临时信息牌现场服务。 在办理现场,民警认真核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相关资料,并仔细查验车辆,很快就完成了注册登记、发放号牌、上牌等服务,在最短时间内为“骑手们”办理完相关业务。 外卖员小刘在提交完所有资料后,顺利为自己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挂上了临时信息牌,他笑称自己平日里送外卖用的“小电驴”终于不再是一个“黑户口”了。 “超标电动自行车也需要上牌,只需要准备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认证证书即可办理临时信息牌。”小刘也和民警一起向周围群众宣传。 渝中区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两轮车驾驶人应及时主动向车管所申请注册登记其车辆。渝中区车管所地址为经纬大道555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另外,针对辖区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多的部分单位、企业,经提出书面申请,渝中区车管所可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约定时间集中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强化守法意识 发放两轮车上牌须知1万余份 日前,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印制宣传海报、两轮车上牌须知等资料1万余份,策动街道工作人员一同深入社区、企业、单位、市场,向群众广泛宣传两轮车安全管理工作,动员引导群众购买合规车辆,对已购符合上牌条件的两轮车主动登记上牌,进一步强化群众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守法意识。 据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之规定,两轮摩托、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到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必备资料、依法定流程开展登记上牌,请广大符合上牌条件的两轮车主动到全市任一车管所开展申请注册登记工作。 两轮摩托车上牌需提交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申报车辆购置税或者免税(车管所需联网核查信息);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提交资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4.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提交资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3.超标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4.超标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渝中交巡警提醒:两轮车车主应依法依规主动登记上牌,请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和家人幸福着想,选择安全、正规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