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市民李女士一大早来到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将一面印有“感谢人民好交警 为民解忧新风尚”的锦旗送到民警易星宇手中,对民警公平公正、热情耐心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11月2日说起。当天,李女士驾驶小车从龙凤桥方向沿碚峡路往和平路口直行时,遇马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云泉路与碚峡路交叉路口左转进入碚峡路,马某转弯未让直行车,导致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相撞,马某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马某认为是李女士的责任,以自己被撞受伤和电动自行车受损为由,要求李女士赔偿。李女士则认为是马某没按规定让行,应当是马某的责任。双方对事故责任争论不休,于是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易星宇立即赶到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和向双方了解情况后,判定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马某表示不解,称明明是自己被撞了。面对马某的疑惑,民警耐心地进行了交通法律法规的讲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易星宇公平公正、履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了事故当事人李女士,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她特意送来锦旗。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