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远鸿)近日,北碚区一名男子二次酒驾被查获,他却认为自己不算二次酒驾。 “你不是2003年有过一次酒驾吗?这是二次酒驾!”民警对驾驶员说道。“我那时候是骑摩托车,酒后开小车是第一次,骑摩托车应该不算!”驾驶员紧张说道。 12月3日晚8时许,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柳荫镇开展集中整治时,查获到驾驶小车的汪某,民警对汪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验,检测结果为36/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民警对汪某进行了教育,并解释两轮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汪某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民警对汪某处拘留3-7天,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