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飙车”逆行占道 车损人伤还得受罚

时间: 2021-12-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47

  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近日,包某无视交通法规,驾驶摩托车在山路上逆行,结果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包某受伤还负事故全责,受到处罚。

  12月8日下午16点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玉峰山镇旱鱼公路上发生了一起摩托车和小车对撞事故,有人员受伤。

  民警接到报警后,一边通知120护,一边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在旱鱼公路的一个弯道处,民警发现一辆黑色摩托车翻倒在地,车头严重受损;另一辆蓝色小车的右侧车头也被撞凹陷。一个男子手脚受伤,坐在地上。民警配合迅速赶来的120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包扎救治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

  经查,受伤的是摩托车驾驶员包某。当时,包某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各自骑着摩托车到玉峰山上“晒太阳”。刚开始在山路上行驶时,包某还比较注意安全,骑着摩托车沿着道路右侧行驶,可是,他发现山路上的车辆很少时,就把摩托车越骑越快,并且从靠右行驶,逐渐变成在公路中间骑行,同行的几个朋友眼看着包某提速,还提醒他注意安全。可是,包某根本没把朋友的劝告当回事,还信心满满地说,山路车辆少,绝对不会出事。就这样,包某把“兜风”车速变成了“飙车”车速,而且还占据左侧逆行。

  当他驾车逆行至旱鱼公路的一处弯道附近时,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了一辆正常下行的蓝色小车。由于此处是山路的急弯,正在加速猛冲的包某根本来不及减速,也无法打方向避让,加上小轿车驾驶员由于弯道处视线受阻,看不到占道逆行的摩托车,结果,小车和摩托车车头直接撞上了,包某连人带车摔倒。幸好包某佩戴了安全头盔,除了多处擦伤和轻微脑震荡外,没有别的损伤。

  民警对包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在驾驶机动车,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万不可占道行驶。包某也向民警坦白称,当时撞车之后自己飞了出去,后脑勺着地,幸好自己佩戴了头盔,否则很可能有生命危险。这次事故真的把他吓坏了,以后一定吸取这次的教训,守法出行,不犯类似错误。

  此次事故由于包某驾驶机动车在山路上逆行,包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两车车损1万余元,包某医药费3000余元,都由包某承担。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民警依法对包某逆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各行其道,不可占道逆行。是在山路行驶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减速、靠右行驶。驾驶摩托车行驶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山路“飙车”逆行占道 车损人伤还得受罚

  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近日,包某无视交通法规,驾驶摩托车在山路上逆行,结果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包某受伤还负事故全责,受到处罚。

  12月8日下午16点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玉峰山镇旱鱼公路上发生了一起摩托车和小车对撞事故,有人员受伤。

  民警接到报警后,一边通知120护,一边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在旱鱼公路的一个弯道处,民警发现一辆黑色摩托车翻倒在地,车头严重受损;另一辆蓝色小车的右侧车头也被撞凹陷。一个男子手脚受伤,坐在地上。民警配合迅速赶来的120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包扎救治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

  经查,受伤的是摩托车驾驶员包某。当时,包某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各自骑着摩托车到玉峰山上“晒太阳”。刚开始在山路上行驶时,包某还比较注意安全,骑着摩托车沿着道路右侧行驶,可是,他发现山路上的车辆很少时,就把摩托车越骑越快,并且从靠右行驶,逐渐变成在公路中间骑行,同行的几个朋友眼看着包某提速,还提醒他注意安全。可是,包某根本没把朋友的劝告当回事,还信心满满地说,山路车辆少,绝对不会出事。就这样,包某把“兜风”车速变成了“飙车”车速,而且还占据左侧逆行。

  当他驾车逆行至旱鱼公路的一处弯道附近时,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了一辆正常下行的蓝色小车。由于此处是山路的急弯,正在加速猛冲的包某根本来不及减速,也无法打方向避让,加上小轿车驾驶员由于弯道处视线受阻,看不到占道逆行的摩托车,结果,小车和摩托车车头直接撞上了,包某连人带车摔倒。幸好包某佩戴了安全头盔,除了多处擦伤和轻微脑震荡外,没有别的损伤。

  民警对包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在驾驶机动车,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万不可占道行驶。包某也向民警坦白称,当时撞车之后自己飞了出去,后脑勺着地,幸好自己佩戴了头盔,否则很可能有生命危险。这次事故真的把他吓坏了,以后一定吸取这次的教训,守法出行,不犯类似错误。

  此次事故由于包某驾驶机动车在山路上逆行,包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两车车损1万余元,包某医药费3000余元,都由包某承担。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民警依法对包某逆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各行其道,不可占道逆行。是在山路行驶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减速、靠右行驶。驾驶摩托车行驶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