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载货三轮车作为运输车辆是不能搭载乘客的,可仍有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12月15日,驾驶员秦某忽视交通安全,驾驶载货三轮车超员载人,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8时45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空港东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载货三轮车超员载人,随即示意该三轮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看到核载1人的载货三轮车驾驶室内坐了2个人,其中乘坐人怀里还环抱着一个陶瓷坛子,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查,三轮车驾驶员姓秦,乘坐人是秦某的妻子。秦据某交代,当天他和老婆搬新家,想到东西不多、路程不远,自己的载货三轮车的车厢就可以装下,于是秦某抱着侥幸将东西全部装进车厢后,让老婆和自己挤在驾驶室内,驾车前往新家。没想到,秦某驾车行驶至空港东路时,正好被执勤的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他们载货三轮车超员载人的危害,同时对乘坐人进行了转移。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规定,对秦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载货三轮车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较差,驾乘坐人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造成伤亡,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忽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