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家奎)大雾天,该如何行车?市民宋某不仅不开防雾灯和守规慢行,反而占据逆行道快跑,结果,在渝北区石船镇羊儿坡路段与对向车道的车辆对撞,造成两车车损严重,赔了钱还被处罚。 近日早上,低温雾大,渝北区石龙路被迷雾笼罩,10米开外都看不清路面情况。早上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突然接到报警称,在石龙路羊儿坡路段发生一起两车对撞事故,无人员受伤。接到报警过,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处置。 在现场,一辆灰色面包车和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马路中间,白色面包车左侧严重内陷,车窗玻璃全部破碎;另一辆灰色面包车引擎盖翻卷、发动机漏油,车头严重毁损。万幸的是,两辆车乘车人员未受伤害。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测试,排除酒驾、毒驾的嫌疑后,便对事故的起因开展了调查。 经现场勘察、听取双方驾驶员的口述和查看行车记录仪,民警初步了解到,白色面包车驾驶员宋某在这大雾天气,视线不好的情况下,没有开启防雾灯、警示灯,在行驶过程中,他车速较快,而且一直压着中线、占据对向车道行驶。 浓雾弥漫,视线受限,宋某竟然不守交规减速慢行和各行其道,反而占道快行,结果,行驶到石龙路羊儿坡路段一处弯道时,因山体和大雾遮挡视线、加上一直占道行驶,结果避让不及,宋某的面包车便与正常行驶的朱某所驾面包车辆对撞。 这起事故是宋某占道行驶导致的,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的规定,承担这起事故造成的车损费近万元。此外,民警还依法对宋某处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近期,因天气影响,早晚易出现大雾,能见度低,加上农村道路因地理位置原因,路窄急弯多,视野不好,无法判断公路上车行情况,必须减速慢行,各行其道。所以,请广大驾驶员注意,行驶在山路上,切莫开快车、超车、占道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