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重庆市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关情况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12月24日,市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推进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 形成法治教育整体合力 “全面开展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双向、全面保护。”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针对中小学校师生、家长、社区居民等不同受众群体,采用“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等形式推动“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进社区。其中,“法院课堂”邀请在校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亲身体验安检、立案、开庭等环节;“校园课堂”由法院宣讲团队走进校园,结合社会热点问题,采用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社区课堂”由法院宣讲团队走进社区,通过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等活动形式,引导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800余次,受众20万余人。 联合团市委启动“双援帮扶”项目 据了解,今年5月,市高法院与团市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双援帮扶模式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双援帮扶”项目,并在荣昌区开展试点工作。 “‘双援帮扶’项目以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为目标,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优势和共青团的组织动员优势,借助社会公益基金力量,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推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双向保护。”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启动后,重庆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存在心理干预需求时,向市高法院提交心理咨询服务申请,市高法院审核通过后转交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评估,并委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执行,形成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响应迅速的服务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小公民法律课堂”携手团市委“12355”热线共同开展“法护青春 团润成长”校园普法系列活动,先后赴忠县、巫溪等地为10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同时,全市法院有224名法官、辅助人员被选聘为各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 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 据了解,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其中刑事案件8434件,占比10.2%;民事案件73831件,占比89.6%;行政案件146件,占比0.2%。向社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3件。 据了解,全市法院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法律援助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未成年人案件特色审判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同时,严格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视等各类家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校园侵权、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73977件,先后作出“轮流抚养”“隔代探望”“代为抚养追讨抚养费”“撤销监护权”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裁判。 此外,市高法院出台《少年法庭案件审理范围指南》,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不断增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性,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45个。 下一步,市高法院将依法妥善审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大力推广“‘四个一’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品牌,进一步强化院团联合协作,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强化未成年人审判专项司法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