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法检“两长”同庭审案 法理兼顾实现案结人和

时间: 2021-12-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20

  12月23日,梁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全某甲故意伤害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梁平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符虎担任审判长,梁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阳彬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中,被告人全某甲驾驶三轮车碰撞坏被害人全某乙家门前的梯坎,二人遂发生口角,被害人全某乙妻子兰某见状后帮忙吵架,随后纠纷升级,双方互砸对方的三轮车并发生抓扯等,导致被害人全某乙和兰某均轻伤二级。案发后,全某甲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符虎、阳彬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实地走访深入研究案情,了解到被告人与被害人是门对门的邻里关系,且曾相处和睦,一致认为本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具有调解基础,遂在休庭期间,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符虎、阳彬针对双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的角度细致讲解、耐心劝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赔偿款,被害人全某乙及兰某向被告人全某甲出具了谅解书。

  经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全某甲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当庭判决被告人全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消除邻里隔阂,化解矛盾纠纷,符虎院长、阳彬检察长再次现场进行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均表示认可,并握手言和,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据悉,法检“两长”同庭审案,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既是落实法检两院领导干部入额后在司法一线办案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又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表现,以办案履职的实际成效,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 李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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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法检“两长”同庭审案 法理兼顾实现案结人和

  12月23日,梁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全某甲故意伤害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梁平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符虎担任审判长,梁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阳彬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中,被告人全某甲驾驶三轮车碰撞坏被害人全某乙家门前的梯坎,二人遂发生口角,被害人全某乙妻子兰某见状后帮忙吵架,随后纠纷升级,双方互砸对方的三轮车并发生抓扯等,导致被害人全某乙和兰某均轻伤二级。案发后,全某甲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符虎、阳彬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实地走访深入研究案情,了解到被告人与被害人是门对门的邻里关系,且曾相处和睦,一致认为本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具有调解基础,遂在休庭期间,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符虎、阳彬针对双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的角度细致讲解、耐心劝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赔偿款,被害人全某乙及兰某向被告人全某甲出具了谅解书。

  经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全某甲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当庭判决被告人全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消除邻里隔阂,化解矛盾纠纷,符虎院长、阳彬检察长再次现场进行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均表示认可,并握手言和,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据悉,法检“两长”同庭审案,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既是落实法检两院领导干部入额后在司法一线办案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又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表现,以办案履职的实际成效,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 李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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