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诈”追赃挽损811万元

时间: 2022-01-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46

  重庆市五中法院竭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全民反诈”追赃挽损811万元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2021年12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2021年辖区两级法院依法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成果。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计受理诈骗罪及关联犯罪案件902件,审结576件,对1058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合计追赃挽损811万余元。

  据了解,自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以来,市五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积极履行司法职能,坚持依法严惩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和主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处参与关联犯罪活动的人员,切断利益输送或勾连链条;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竭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全力保障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计受理诈骗罪及关联犯罪案件902件,审结576件,对1058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合计追赃挽损811万余元。其中对核心罪名电信网络诈骗罪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0人,重刑适用率17.09%,共计判处罚金4204.1万元。

  市五中法院经过对审理的诈骗罪及关联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发现,诈骗手法翻新快,打击难度大。犯罪分子有意识地根据民众需求设置相应陷阱,利用QQ、微信等传播面广的电信、网络平台及抖音、探探、陌陌等受年轻人追捧的社交软件,短时间大范围发布虚假信息;利用便捷的网银支付方式,在短时间内完成诈骗行为,打击难度大。手法上已从中奖抽奖、冒充亲友要求汇款、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等简单方式,发展到二元期权投资、解锁外资银行沉淀资金、以婚恋交友为幌子和利用网络游戏、网络赌博设置专属诈骗链接等迷惑性更强的方式。同时,核心诈骗犯罪与信用卡犯罪、关联犯罪利益勾连,形成了完整的犯罪产业链。此外,诈骗犯罪集团总部往往设于境外,套路环环相扣。

  市五中法院经分析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高发,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电信网络诈骗成本低、“利润”高,诈骗手法易复制、仿效,诈骗平台所使用的网络技术门槛不高,犯罪分子容易招募人员提供技术支撑;个人信息监管和保护不到位,社会管理层面存在漏洞,私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部分被害人防骗意识不强、贪图小利或者妄想快速致富的心理,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对网络虚拟空间、社交软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不到位,对可疑账号发布的虚假信息、链接以及可疑资金往来未及时予以监控、提醒、封堵、删除,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对此,市五中法院提醒公众,警惕网络平台诈骗犯罪,注意提高防骗意识:诈骗犯罪分子善于利用他人心理,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房产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各类理财账户信息;及时关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媒体平台曝光的诈骗犯罪手段以及发布的防骗技巧,避免上当受骗;切勿轻信各类网络荐股投资信息,凡涉及资金账户安全的信息,多向自己的亲友、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核实真实性。进行股票、证券交易,要到国家正规投资平台开户交易,确保资金安全;要具有反抗意识,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敢于揭发犯罪行为,尽量保全已有证据以利于司法机关惩治犯罪、追赃挽损。

  典型案例

  陈某强、陈某铧、陈某堂三兄弟等70余人诈骗案,系成渝地区首例以“二元期权”模式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诈骗犯罪系列案。被告人非法搭建虚假“二元期权”“配资系统”交易平台,购买未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和同步的境外金融指数行情数据导入交易平台,形成炒作恒生指数等金融指数和伦敦金等现货黄金的虚假交易系统。

  通过搜索附近的人添加好友、拉入聊天群,在聊天群内发布虚假盈利截图,推荐买涨买跌,引诱被害人进入虚假交易平台频繁交易。在交易过程中,通过设置“点差”造成被害人下单的点位或交割的点位与实际点位不一致,从而控制盈亏以牟利,被害人的亏损和交易手续费由陈某铧三兄弟与职场的实际控制人分配。

  该系列案件共计诈骗被害人资金3924.1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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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追赃挽损8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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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反诈”追赃挽损811万元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2021年12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2021年辖区两级法院依法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成果。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计受理诈骗罪及关联犯罪案件902件,审结576件,对1058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合计追赃挽损811万余元。

  据了解,自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以来,市五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积极履行司法职能,坚持依法严惩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和主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处参与关联犯罪活动的人员,切断利益输送或勾连链条;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竭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全力保障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计受理诈骗罪及关联犯罪案件902件,审结576件,对1058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合计追赃挽损811万余元。其中对核心罪名电信网络诈骗罪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0人,重刑适用率17.09%,共计判处罚金4204.1万元。

  市五中法院经过对审理的诈骗罪及关联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发现,诈骗手法翻新快,打击难度大。犯罪分子有意识地根据民众需求设置相应陷阱,利用QQ、微信等传播面广的电信、网络平台及抖音、探探、陌陌等受年轻人追捧的社交软件,短时间大范围发布虚假信息;利用便捷的网银支付方式,在短时间内完成诈骗行为,打击难度大。手法上已从中奖抽奖、冒充亲友要求汇款、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等简单方式,发展到二元期权投资、解锁外资银行沉淀资金、以婚恋交友为幌子和利用网络游戏、网络赌博设置专属诈骗链接等迷惑性更强的方式。同时,核心诈骗犯罪与信用卡犯罪、关联犯罪利益勾连,形成了完整的犯罪产业链。此外,诈骗犯罪集团总部往往设于境外,套路环环相扣。

  市五中法院经分析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高发,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电信网络诈骗成本低、“利润”高,诈骗手法易复制、仿效,诈骗平台所使用的网络技术门槛不高,犯罪分子容易招募人员提供技术支撑;个人信息监管和保护不到位,社会管理层面存在漏洞,私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部分被害人防骗意识不强、贪图小利或者妄想快速致富的心理,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对网络虚拟空间、社交软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不到位,对可疑账号发布的虚假信息、链接以及可疑资金往来未及时予以监控、提醒、封堵、删除,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对此,市五中法院提醒公众,警惕网络平台诈骗犯罪,注意提高防骗意识:诈骗犯罪分子善于利用他人心理,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房产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各类理财账户信息;及时关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媒体平台曝光的诈骗犯罪手段以及发布的防骗技巧,避免上当受骗;切勿轻信各类网络荐股投资信息,凡涉及资金账户安全的信息,多向自己的亲友、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核实真实性。进行股票、证券交易,要到国家正规投资平台开户交易,确保资金安全;要具有反抗意识,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敢于揭发犯罪行为,尽量保全已有证据以利于司法机关惩治犯罪、追赃挽损。

  典型案例

  陈某强、陈某铧、陈某堂三兄弟等70余人诈骗案,系成渝地区首例以“二元期权”模式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诈骗犯罪系列案。被告人非法搭建虚假“二元期权”“配资系统”交易平台,购买未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和同步的境外金融指数行情数据导入交易平台,形成炒作恒生指数等金融指数和伦敦金等现货黄金的虚假交易系统。

  通过搜索附近的人添加好友、拉入聊天群,在聊天群内发布虚假盈利截图,推荐买涨买跌,引诱被害人进入虚假交易平台频繁交易。在交易过程中,通过设置“点差”造成被害人下单的点位或交割的点位与实际点位不一致,从而控制盈亏以牟利,被害人的亏损和交易手续费由陈某铧三兄弟与职场的实际控制人分配。

  该系列案件共计诈骗被害人资金3924.1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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