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1年12月15日16时左右,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王女士报案,称自己家中现金、首饰、手机等物品被盗,民警迅速开展调查,于次日15时许将嫌疑人刘某抓获,挽回财物损失4万余元,王女士对民警的破案速度拍手称赞。 “我们才从老家回来,进屋就发现东西到处散起,柜子里的现金和首饰也不见了。”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房屋门锁完好无破坏的痕迹,小偷通过未安装防盗网的阳台进入室内实施盗窃,所里的刑侦民警刘警官发现嫌疑人作案手法细节与曾经办理过的一起盗窃案十分相似。刘警官回所后翻看以前办理的案卷,很快就锁定了一名有多次盗窃前科的犯罪人员刘某。经过调取小区内监控,发现刘某的行为轨迹与盗窃案发时间吻合。 2021年12月15日15时许,民警在石桥铺五金市场一日租房内将刘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刘某对自己于2021年12月14日实施入室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其刚出狱不久,身上的钱也快花完了,于是就坐车到新桥辖区准备实施盗窃。因为之前在该小区租住过,对环境比较熟悉。刘某坐电梯到天台,然后从天台顺着水管往下爬,发现一住户家中阳台未关严,确定屋内无人后,便进屋实施了盗窃。当天刘某就用非法所得给自己置办了新衣服、新鞋子,准备开启新生活,没想到第二天就被抓了。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