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公布了近期辖区发生的两起道路交通事故,起因皆由驾驶人分心驾驶、操作不当所致。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平安过年。 2021年12月28日下午,渝中区中兴路精一小学路段附近,一辆黑色越野车在长直线上坡路段行驶过程中,渐渐偏移了方向朝着对向车道直直驶去,连撞2车后才缓缓停下。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处置。 在调取该路段的监控视频查看后,民警了解到,当天下午17时17分许,牟某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由渝中区南纪门方向往较场口方向行驶至中兴路精一小学路段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双黄实线后,分别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樊某驾驶白色小车左侧和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车受损,白色小车驾驶人樊某轻微伤。 经调查,当事人牟某因晃神分心驾驶,导致车辆失控连撞2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牟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樊某、黄某无责任。 同样粗心大意、分心惹祸的不只一人。12月27日下午18时5分许,渝中区菜园坝转盘八一隧道口,一辆黑色小车因刹车不及时,追尾前方摩托车,随后摩托车在惯性作用下,又追尾了前方白色小车,共造成三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受轻微伤。 经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调查,当事人刘某驾车由渝中区菜园坝往上清寺方向行驶至菜园坝转盘八一隧道入口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跟车距离,加之刘某分心驾驶操作不当,追尾了正在等待红绿灯的张某,张某随即又追尾了前车。 当事人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刘某负该次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易某无责任。 渝中区交巡警提醒:双黄实线的作用是分隔两边不同方向的车道,单边车道通常都在两条以上,在双实黄线掉头、跨越、压线都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此外,在驾车行驶中,请勿紧随头车尾部行驶,随时保持安全的跟车距离,防止形成视线盲区。 春运将至,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驾车出行不喝酒、不超速、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平安春运,交警同行,共筑平安中国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