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为节省20块钱的停车费,驾驶员杨某醉酒后将已经停进小区车库的车辆开到公司,结果刚行驶几百米就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1月8日23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设卡检查酒驾,一辆黑色轿车缓慢驶来,驾驶员打开车窗,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9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将驾驶员带到医院抽血化验后,又将其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杨,今年24岁,家住新溉立交附近某小区,在唐家院子工作。1月8日晚,杨某和朋友在江北聚会喝酒,晚上9点聚会结束,同席没喝酒的朋友因家住杨某小区附近,就帮杨某开车回家,并将车停在了杨某所住小区的车库内。杨某回家休息了一个小时后,想到自己的车在小区车库停一个通宵得花20元,而停在公司就不要钱,于是他抱着侥幸驾车回公司,结果,刚行驶600米就被民警查获。 经血样乙醇鉴定,杨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3.2mg/100mL,他的行为已经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杨某的驾驶证将再次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渝北公安已经立案调查,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 酒后驾车不仅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还将给驾驶员带来严重的后果,希望各位驾驶员算清这笔“酒驾帐”,不要因蝇头小利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