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交巡警支队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净化春运前夕交通出行环境 开展酒驾醉驾整治专项行动 本网讯(通讯员 向竹筠)为积极有效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春运期间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日前,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推进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并曝光部分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案例一 罗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9日1时48分许,驾驶员罗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HXXXX1的轻型普通货车,由黔江区新田居民点沿正舟路往官坝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雄鹰大道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莫某某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驾驶人罗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当事人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二 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9日21时10分许,驾驶员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XXXX0的小型轿车,由咸丰县大路坝谭家坪往黔江城区方向行驶,当行驶省道203公里400米路段(中塘街上)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莫某某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驾驶人张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当事人驾驶证记12分。 交巡警提示:春节将至,走亲访友、娱乐聚会活动增多,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