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许蜀黔)头天喝酒,第二天开车,也有可能查出酒驾!1月13日凌晨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就查获了这样一名酒驾司机:春节临近,马某连续2天喝酒应酬,第3天凌晨驾车外出时,被交巡警查获酒驾。 当天凌晨1时许,龙山大队民警在新南路支路进行安全检查时,对一辆摩托车进行检查。当摩托车驾驶员摘下头盔的刹那,一股明显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7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被查出酒驾,这位叫邓某的司机大呼委屈:“我前天晚上喝醉了,但白天绝对没喝酒啊!都过了快24小时了,怎么还会有酒驾啊?” 见邓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不足,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及法治教育。民警告诉邓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认定,不是以当天喝没喝酒、喝多少瓶酒为标准,而是以呼吸酒精含量及血液酒精含量为标准。即便邓某当天或者当晚没有喝酒,但因其呼吸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依然能认定其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前几天,邓某从外地打工后回家,准备在渝北老家过年,亲戚朋友轮流请他吃饭喝酒,他几乎天天喝酒,顿顿喝酒,每喝必醉。13凌晨1时许,在亲戚家打牌玩乐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路途中,被交巡警查获了酒驾。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对邓某酒后驾车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让邓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禁驾半年)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春节期间亲友相聚,即便饮酒也要有所克制。“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幸福,切忌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