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专项整治酒驾 净化出行环境

时间: 2022-01-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07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为春运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持续推进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并曝光部分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1月14日20时18分许,驾驶员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82***的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大街往修齐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美都香榭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某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城口县大队依法给予刘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1月16日19时54分许,驾驶员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渝FBT***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移民新村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城口县大队依法给予张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春节将至,走亲访友、娱乐聚会活动增多,请广大驾驶员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城口县:专项整治酒驾 净化出行环境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为春运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持续推进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并曝光部分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1月14日20时18分许,驾驶员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82***的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大街往修齐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美都香榭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某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城口县大队依法给予刘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1月16日19时54分许,驾驶员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渝FBT***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移民新村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城口县大队依法给予张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春节将至,走亲访友、娱乐聚会活动增多,请广大驾驶员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