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是报警人,是受害者,你们搞错没得哟?把我抓进来干什么?”日前,在丰都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讯问室,一男子对民警提出质疑。“自己干了什么事你自己不清楚吗?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才是你唯一的选择。”面对男子的质疑,民警义正严词地回道。 原来,丰都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近日在处理一起纠纷时,发现报警人戴某的身份信息与去年12月底的一起盗窃案嫌疑人高度吻合,便在处理完纠纷后,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讯问。毫不知情的戴某来到讯问室,坐上审讯椅才发现自己已成瓮中之鳖。心存侥幸的戴某百般抵赖,但在民警摆出的大量铁证面前,不得不交代盗窃他人物品的犯罪事实。 2021年12月下旬,城西派出所接到李某电话报警称其手机和随身物品在丰都某宾馆内被盗,支付宝里的余额也被人转走,损失总计5000余元。办案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分析研判,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与李某同住一家宾馆的熟人戴某。 但戴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作案后便与李某断了联系,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辖区各监控也未发现戴某的轨迹。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及时挽回事主损失,城西派出所在每周的研判例会上都向社区警务队和案件办理队通报案件办理进展及嫌疑人情况,力争通过广撒网的方式,寻到戴某踪迹。 今年1月初,城西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起纠纷类报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报警人甚是眼熟。民警照例出示警官证并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当报警人自报姓名时,民警立刻察觉到该人便是一直在寻找的盗窃嫌疑人戴某。在进一步确认其身份信息后,民警处理完纠纷,以需要回所登记报警信息为由,将戴某带回了派出所。 经审查,戴某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杨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