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强化” 复议为民促和谐

时间: 2022-01-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86

彭水县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会(资料图)

去年以来,彭水县司法局认真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积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预防矛盾激化“升级”,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强化宣传引导 畅通受理渠道

一年来,彭水县司法局采取街头宣传、宣传栏展出、LED屏投射等方式,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特别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宣传,让行政复议真正融入人民群众心里,知晓行政复议并选择运用行政复议。据统计,2021年1~12月,彭水县共举办行政复议知识专题讲座2期,参加培训人员达180人;在3月法治宣传活动月、“12·4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行政复议法》主题法治宣传65场次,深入乡镇、街道发送行政复议宣传资料5000余份/册。

彭水县司法局牢固树立“复议为民”理念,从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着手,积极推行行政复议“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便民制度,减少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舟车劳顿和不必要的支出;针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问题,主动实施“容后补缺”制度,对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四个当天”:当天收件、当天登记、当天立案审查、当天受理。2021年,彭水县司法局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8件,立案审查不予以受理2件。

 

彭水城一角

 

强化复议改革 实现定分止争

彭水县司法局始终抓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实现定分止争功能定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主动加强与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复议编制4名,增配行政复议助审人员2名。

二是有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准确梳理行政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向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均发送《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书》,一次告知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实行“简繁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争议较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采取书面方式审理;对重大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灵活运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审理方式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

三是根据实际明确行政复议听证范围,建立健全正式听证和非正式(简易)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提高听证效能。

四是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定分止争。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坚持把调解、和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立案时与行政申请人沟通,审理时以公开听证、证据展示、“焦点”对话等方式对行政复议当事人析法明理,聚焦行政争议实质问题,积极寻求共识,不断减少分歧,努力使行政争议在合法、合情、合理基础上得到化解,让行政复议申请人主动接受行政复议结果,自觉息诉息访。

一年来,彭水县司法局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1件,经行政复议机构指正具体行政行为错误后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作出终止审理21件,调解、和解后作出终止审理5件。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没有行政诉讼、信访的80件,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仅有11件,仅占全部行政复议案件的12%,实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强化监督指导 促进依法行政

彭水县司法局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一报告”“一抄告”“两通报”制度,每年度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通报;将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认定行政行为违法,认为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违纪违法责任的,依法向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你们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确认违法决定,是给我们一个警示,我们一直没有注意期限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正确对待当事人投诉举报,及时审查、依法调查,一定避免出现超法定期限的情况。”在一起行政复议听证中,出庭听证的行政机关办案人员如是说。

彭水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表示,在行政复议办案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会依法审查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违法行政行为不是简单一撤了之。

据了解,彭水县司法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并非简单对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程序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评判,而是以以案释法、问题通报、案例梳理等形式,通过点、线、面立体化的方式,主动向行政机关指正事实认定、程序缺失、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错误,认真指导行政机关依法纠错,自觉纠错,做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确保行政复议监督履职到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通讯员 赵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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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强化” 复议为民促和谐

彭水县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会(资料图)

去年以来,彭水县司法局认真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积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预防矛盾激化“升级”,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强化宣传引导 畅通受理渠道

一年来,彭水县司法局采取街头宣传、宣传栏展出、LED屏投射等方式,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特别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宣传,让行政复议真正融入人民群众心里,知晓行政复议并选择运用行政复议。据统计,2021年1~12月,彭水县共举办行政复议知识专题讲座2期,参加培训人员达180人;在3月法治宣传活动月、“12·4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行政复议法》主题法治宣传65场次,深入乡镇、街道发送行政复议宣传资料5000余份/册。

彭水县司法局牢固树立“复议为民”理念,从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着手,积极推行行政复议“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便民制度,减少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舟车劳顿和不必要的支出;针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问题,主动实施“容后补缺”制度,对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四个当天”:当天收件、当天登记、当天立案审查、当天受理。2021年,彭水县司法局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8件,立案审查不予以受理2件。

 

彭水城一角

 

强化复议改革 实现定分止争

彭水县司法局始终抓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实现定分止争功能定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主动加强与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复议编制4名,增配行政复议助审人员2名。

二是有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准确梳理行政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向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均发送《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书》,一次告知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实行“简繁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争议较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采取书面方式审理;对重大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灵活运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审理方式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

三是根据实际明确行政复议听证范围,建立健全正式听证和非正式(简易)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提高听证效能。

四是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定分止争。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坚持把调解、和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立案时与行政申请人沟通,审理时以公开听证、证据展示、“焦点”对话等方式对行政复议当事人析法明理,聚焦行政争议实质问题,积极寻求共识,不断减少分歧,努力使行政争议在合法、合情、合理基础上得到化解,让行政复议申请人主动接受行政复议结果,自觉息诉息访。

一年来,彭水县司法局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1件,经行政复议机构指正具体行政行为错误后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作出终止审理21件,调解、和解后作出终止审理5件。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没有行政诉讼、信访的80件,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仅有11件,仅占全部行政复议案件的12%,实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强化监督指导 促进依法行政

彭水县司法局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一报告”“一抄告”“两通报”制度,每年度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通报;将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认定行政行为违法,认为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违纪违法责任的,依法向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你们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确认违法决定,是给我们一个警示,我们一直没有注意期限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正确对待当事人投诉举报,及时审查、依法调查,一定避免出现超法定期限的情况。”在一起行政复议听证中,出庭听证的行政机关办案人员如是说。

彭水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表示,在行政复议办案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会依法审查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违法行政行为不是简单一撤了之。

据了解,彭水县司法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并非简单对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程序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评判,而是以以案释法、问题通报、案例梳理等形式,通过点、线、面立体化的方式,主动向行政机关指正事实认定、程序缺失、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错误,认真指导行政机关依法纠错,自觉纠错,做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确保行政复议监督履职到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通讯员 赵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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