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近日,在北碚区滨江路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出租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事发时,张某驾驶出租车在滨江路一火锅店门前路段准备起步左转弯掉头时,遇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文星湾隧道方向沿滨江路往污水处理厂方向直行而来,摩托车避让不及瞬间被撞倒,事故造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受轻微伤。 民警判定此次事故中出租车驾驶员张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应负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