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梦)液化气罐易燃易爆,使用和运输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但有些驾驶人偏偏我行我素,用摩托车来运输,殊不知这是“移动炸弹”。 春运期间,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菜园坝大队在辖区对两轮摩托车运输液化气罐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 石板坡立交检查卡点,民警发现一辆载有大量货物且用黑色帆布进行遮盖的两轮摩托车缓缓驶近,由于载物沉重,车子左摇右晃,极为危险。 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经检查,黑色帆布下面竟是4罐液化气罐,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驾驶人称,自己知道未经许可不能自行运输液化气罐,但为躲避检查,才耍起小聪明,用帆布将液化气罐遮盖,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识破。 根据《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运输液化石油气的驾驶员,除应持有驾驶证、行驶证外,还须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此外,还应配备专门运输车辆,车辆还须取得相关运输资格证,不得使用两轮、三轮等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罐, 用摩托车运输上路无异于一颗颗移动的“定时炸弹”,非常危险。 交巡警提醒:驾驶面包车、摩托车等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载液化气罐等危险物品,危险系数较大,一旦液化气罐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