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瑞琳)2月5日下午,巴南区渝南大道华熙路段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天,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出警,查看了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何某驾驶的摩托车从右车道向中间变更车道,在变道过程中遇同向在左侧车道向中间车道变道的轿车。由于何某观察不当,未让左侧轿车变道先行,结果临近时避让不及,与轿车右侧车身发生擦挂,最终被刮倒在地。摩托车驾驶员在事故中受伤,因佩戴安全头盔未造成更大伤害。 当事人何某驾驶车辆变更车道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上同方向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同一车道变更车道时,右侧车道的机动车让左侧车道的机动车先行”之规定。当事人王某驾驶车辆变更车道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摩托车驾驶员何某负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王某负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 变更车道时一定要仔细观察道路情况,要在不影响相关车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情况下,快速完成变道,且一定要控制车速、遵守交规、礼让为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