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杨欣 记者 舒楚寒)2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交通执法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勤务一中队在巴南区李家沱桥南村巡查时,发现一牌照为渝A5H***蓝牌小卡车运载二甲醚钢瓶。 经检查,该车属重庆云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上载有二甲醚钢瓶23瓶及7个空瓶,现场无法提供《危险品货物运单》。驾驶员李某称,她根据公司安排,驾驶该车从公司库房出发到市场进行配送,目前已配送7瓶,没制作《危险品货物运单》。 因未制作危险品货物运单从事危险品运输作业,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按自由裁量权基准罚款2000元。同时责成公司加强管理,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规范经营。 春运以来,该大队坚持24小时值守,通过强化企业走访、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检查等进一步加强辖区运输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共查处案件155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