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东宁 向华阳)2月17日,在黔江区司法局黑溪司法所的帮助下,经黔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黑溪镇光明村11户村民的稻田养鱼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款26500元终于兑现到位。 2021年8月,金某林等11户村民到司法所求助,称他们在政府的组织下发展了稻田养鱼项目,同村金某发以将11户村民稻田养鱼项目“包装”在他的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名下一起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再把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款发给村民为由,与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金某发得到了全部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款后,却一直不愿兑付其他11户村民的补助款。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跟金某发电话沟通,金某发以各种理由搪塞,口头同意给村民付补助款,但以在外务工为由不到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司法所考虑到大多数当事人都是留守老人,主动帮助村民收集相应的证据,代写了起诉状,和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到法院帮他们立了案。 2021年10月25日,开庭前,金某发表示同意调解,但没有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便出去务工。2021年12月,金某发回乡奔丧。得知这一情况后,黄溪法庭和黑溪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夜到村里找到金某发和村民,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笔录。 2022年1月,黑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帮村民到法院拿到了黔江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和生效证明。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帮助村民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交到法院,2月17日补偿款兑现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