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元救助金近期就会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打到你的账上,你安心养病,好好生活……”伴随着法官在电话里带来的好消息,申请人娄某持续哽咽,不断重复着:“苦了三年多了,谢谢国家、谢谢法院!”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决定给予申请人娄某司法救助金12万元,这也是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成立以来发出的单笔最高司法救助金。 2018年8月,娄某在江津区一公司从事打磨工作时,被吊着的铁板掉落砸伤,经鉴定为脊髓外伤一级伤残、肋骨伤情九级伤残、脊柱伤情九级伤残。法院判决娄某应获得残疾赔偿金、医药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29万余元。 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无履行能力,娄某至今未获得分文赔偿。这一横祸,让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娄某一家靠在乡下做点农活,找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勉强度日。 收到娄某的司法救助申请书后,江津法院高度重视。考虑到娄某居住地远在吉林省,不便于实地走访,承办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对娄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做了考察认定。经多方证明核实,承办法官了解到一家人为给娄某治病,已负债累累,巨额的医疗费用成为了家庭的沉重负担,承办法官确认娄某家庭确属困难。司法救助决定书作出后,承办法官及时通过电话告知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娄某,这才出现了开头暖心的那一幕。 近日,江津法院收到了娄某家人寄来的锦旗,锦旗上“一心为民、热情服务、敬业正直、廉明高效”十六个烫金色的大字诠释着这一家人对法院的感激和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