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近日,市民苏某为了图方便,抱着侥幸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刚行驶不足10分钟,就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 2月14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在悦城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突然停下掉头逆行,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责令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苏,今年21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证,属于无证驾驶。据苏某交代,他姐姐家中有一辆闲置的摩托车,他便向姐姐直接借来这辆闲置的摩托车作为代步。当日中午他接到朋友邀约去悦城路附近的网吧上网,他抱着侥幸驾驶摩托车出门。结果,他才驾车出门不到10分钟,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苏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对苏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及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从安全的角度上来看,未合法考取驾驶证的人,缺少专业驾驶培训、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也有所欠缺,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不能作出有效处置,从而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按照规定学习考试并申领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后再驾车上路,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