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2月14日,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去地里收菜,违规搭载老伴回家时,在弯道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老伴失去重心摔出车外,造成脊椎受伤。 当天上午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洛太路高桥村附近,发生一起三轮车伤人事故。接警后,龙兴大队洛碛中队民警与120医护人员联系,并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处置。在现场,民警与赶来的120 医护人员一起,将一名颈椎骨折、伤情较重的老人送往医院救治,并开展事故调查事故。 驾车老大爷姓刘,是附近某村居民。当天,他与老伴驾驶电动三轮车去地里收菜,收割好一筐筐青菜后,刘某就让老伴与自己挤坐在三轮车驾驶台,一起拉着蔬菜回家。 这种电动三轮车驾驶台很狭窄,只能驾驶员一人乘坐操控。可是,刘某不顾危险,偏要让老伴也一起挤坐在窄窄的驾驶台板凳上,他自己紧缩着身子,僵硬地操控车龙头。 当行驶至高桥村附近一处弯道时,由于三轮车载满了沉重的蔬菜,刘某开车速度较快,转弯时,三轮车瞬间失控,巨大的离心力将车辆横甩出去,刘某老伴本来就侧身挤坐半边屁股,身子坐得不平稳,这一次巨大甩动,其老伴双手没地方抓握,身子突然摔出,跌落在坚硬的水泥路面上,脊椎骨折断。 违规载人、操作不当是导致该事故的原因。民警了解事故经过后,对刘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告诫他电动三轮车是严禁载人的、且驾驶要谨慎,弯道绝对不能太快。此次事故刘某负全部责任,由其自行负担老伴颈椎骨折的全部医药费用。 交巡警提醒:驾驶电动三轮车,必须遵守交规,小心谨慎驾驶;特别是驾驶室,不能违规载人,以免影响驾驶操作,出现严重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