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代莉)2月21日晚,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綦江大队在綦江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当晚21时19分许,执勤民警在綦江收费站外对出站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时发现,在离收费站50米开外的地方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停车,不一会儿,一男子从收费站外跑进车内,驾车准备驶离。 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现场执勤民警的注意,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只见副驾驶位置的男子满脸通红,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味。现场执勤民警立即对两人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经测试,副驾驶男子为111mg/100mL。随后,现场执勤民警将两人带出綦江收费站进行询问,一开始,驾驶人坚称是自己驾车,而坐在副驾驶男子坚称自己一直坐在副驾驶,没有驾驶车辆。 见二人如此顽固,民警立即联系支队指挥室,对綦江收费站内广场监控以及对路上龙门架监控进行调取比对。在证据面前,驾驶人终于放弃了与法律进行对抗,坦白了自己因不想让好朋友周某因酒驾而受到法律制裁,从而选择铤而走险,偷梁换柱,冒充驾驶员,帮助好兄弟掩盖酒驾这一犯罪行为。周某见朋友已“招供”,也如实承认自己酒驾的事实。 周某坦言,中午和朋友在东溪聚餐,喝了2两白酒和2瓶啤酒,晚上继续又和朋友聚餐,喝了2瓶啤酒。聚餐结束后,感觉自己意识还清醒,便侥幸驾车准备到綦江,刚到收费站就见前方警察在开展酒驾专项检查,他“急中生智”便急忙打电话给刚好住在收费站附近的朋友过来企图“调包”,以为这样可以蒙混过关,结果还是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已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