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山自治县发布《关于表彰秀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召开大会,秀山县人民法院被表彰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立案庭副庭长吴润林、执行局法官田红波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秀山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开展破产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引入破产管理人竞争机制,持续巩固“府院”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财产处置、企业注销、涉税办理、风险防范等事项,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吴润林带领所在团队落实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协调行政部门、行业和人民调解组织,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涉企纠纷案件提供多元解纷途径。田红波以认真的工作态度、细致的思维方式、高效的工作方法办理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1年以来,带领所在团队,收案4486件,结案3883件,实际兑现金额1.29亿余元。 记者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