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家奎)近日,渝北石船镇战旗村路段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擦挂,事故原因是两车驾驶员驾车行至弯道均不减速且占道行驶所致。 2月23日15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战旗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发生擦挂,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事故现场位于一弯道处,一辆越野车和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轿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民警调取监控发现,这起事故是两车驾驶员驾车经过弯道时均未减速且压线行驶所致。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判定双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共同承担此次事故造成的车损3000余元。同时,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他们分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山区道路通常较狭窄,驾车经过弯道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同时避免急刹、防止侧滑。千万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尤其是在转弯等视线不好的地带,否则极易发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