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寿小霞)大多数驾驶人都知道,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双黄线掉头等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但违法,还十分危险,但总有个别驾驶人却勿视这些规定。近日,长寿区桃花大道农贸市场路口就发生一起因强行压双黄线转弯引发的交通事故。 经民警调取道路监控视频并询问当事人得知:事发当晚,李某驾驶渝BFE***小型客车行至农贸市场路口时,想着“抄近路”跨越道路中央双黄线左转,谁知,在转弯过程中因疏于观察,没有注意到江某、袁某驾驶的渝AK0***、渝A94***小型客车,最终导致3车相撞,造成渝BFE***小型客车乘坐人邓某受伤及3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袁某、江某、邓某无过错行为无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论是单实线还是双实线,只要是实线,就是严禁跨越的,包括在超车、转弯、掉头等均不可跨越。同时也希望驾驶人能引以为戒,驾车上路时切勿疏忽大意、心存侥幸,严格遵守交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