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璧山区公安局丁家派出所民警迅速抓获盗刷他人手机微信钱财的嫌疑人,追回全部被盗财物10000余元并归还失主。 3月5日下午,辖区群众田某来到丁家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当日上午不慎将手机遗失,下午发现微信账户被盗刷10000余元。了解具体情况后,丁家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根据受害人微信消费转账记录,民警很快查到嫌疑人曾在丁家街道某超市有消费记录。办案民警立即赶赴超市调取相关视频监控并询问店员,最终锁定一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该男子的相貌在监控上显示比较模糊,无法进一步确认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没有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将近两天的走访比对和多警种协同作战,嫌疑人身份终于浮出水面。3月7日中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 经询问,朱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朱某交代,捡到手机后自己出于好奇对手机开机密码进行尝试,由于开机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没试几次就打开了手机。经过查看,朱某在手机相册里找到了失主的身份证照片,之后利用失主的手机验证码及身份证信息修改了微信支付密码,实施了盗窃。 3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朱某捡到的手机和盗刷的10000余元钱款如数追回,并发还给受害人田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市民捡拾到物品后,可交给警方或相关部门寻找失主,不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市民在使用手机过程中,应设置安全等级较高的开机密码,尽量不要在相册中存储与个人身份信息、隐私信息等相关的图片,微信或支付宝账户不要存放大额现金,如手机不慎丢失,要立即冻结支付账户,并第一时间报警,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