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洁)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更何况是“零容忍”的酒后驾驶行为,一旦出了事故真是害人害己。近日,涪陵区一男子4次酒驾被查获,虽一次比一次罚得重,可他一直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这次,他将面临罚款拘留等一系列重罚。 3月11日22时36分许,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民警在李渡聚业大道恒大山水城路段开展夜查时,发现一名皮卡车的驾驶员黄某说话支支吾吾,满嘴酒气,后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在查询黄某身份时才发现,这位驾驶员居然是酒驾的常客。 经询问,黄某坦白,自己当天中午在家里喝了大约1两白酒,到了晚上21时30分许,他自认为头脑已经清晰,便开车去批发市场买菜,随后在返回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根据黄某的身份信息显示,早在2013年,黄某就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可他却不思悔改,在重新申领驾驶证后又多次出现酒驾的违法行为。本次已经是他第4次因为酒后驾车被查获。而这次,他将面临行政拘留7日,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饮酒驾车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极度不负责任,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遵守交规杜绝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