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酉阳县第二中学开展护校工作时,查获一起家长接送学生超员行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17时30分左右,交巡警在该校开展护校勤务,发现一辆接送学生的越野车乘坐人员较多,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搭载的大多数都是学生。经了解得知,该车驾驶员放学后到实验中学接自己的孩子,途中遇见熟人,就准备一起带回家,没想到好心办坏事,行驶至二中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民警联系了公交车,让该车的乘坐人员坐车回家。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以案说法】 超员超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交巡警三令五申其危害性,但总有驾驶员铤而走险,对超员的危害视若无睹。 1、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2、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严重超员超载,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3、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4、更易铤而走险。 超员超载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5、无座乘员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因此,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上路行驶,广大家长也要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孩子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通讯员 罗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