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某公司白领曹某酒后驾车300多米,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立案调查。可能丢“饭碗”的曹某后悔不已。可惜,代价惨痛,悔之晚矣! 4月4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桃源大道开展酒驾整治工作。22时40分左右,一辆蓝色轿车行驶到检查点前突然刹车,并慢慢掉头,企图逃离检查点。执勤民警发现,迅速行动,截停了该轿车。 打开车窗后,民警发现车内坐了5名年轻男子,车内弥漫着刺鼻的酒精气味。民警责令该车司机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化验。 经查,该司机叫曹某。当晚,曹某邀约公司里的4名同事在空港聚餐。席间,大家开怀畅饮,饭局一直持续到晚上22时30分左右结束。曹某见大家打车不方便,便主动提出开车护送。同事见他喝高了,纷纷劝阻其不要开车。但此时的曹某已经被酒精冲昏了头脑,认为自己技术不错,人也清醒,驾车绝对不会出事。盛情难却,同事们只好坐上曹某的车。 曹某与同事边吹牛边驾驶,刚刚驶出300多米,就遇到了交巡警设置的酒驾检查点。曹某顿时吓得手忙脚乱,急忙刹车,准备调转车头逃离,被民警当场拦截查获。 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曹某驾驶证被暂扣,渝北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曹某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曹某还将受到刑事处罚,其工作也将不保。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驾驾车将会非常危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比比皆是。所以,驾驶员们一定要敬畏法律,不抱任何侥幸心理。 通讯员 丁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