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醉驾被举报 吊销驾照处刑罚

时间: 2022-04-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22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4月1日,驾驶员张某饮酒后侥幸驾车回家,结果停车时被举报,渝北交巡警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当日凌晨,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洋河北路酒驾。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前往。民警来到洋河北路,一名中年男子被几名群众围住,该男子说话吞吐,走路摇晃。这几名群众称自己是附近某门市的店员,举报这名男子酒驾停车堵在他们店门口。民警调取沿途监控视频对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核实,发现该男子确实有驾车。民警立即对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139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将他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男子姓张,家住洋河北路附近。3月31日晚上,张某驾车去红旗河沟参加朋友聚会,期间喝了约7瓶啤酒,聚会结束后,他认为自己还很清醒,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当驾车至洋河北路,他见路边没有停车位,而人行道空着,便将车开上人行道,停在一家商店门口。该店的几名店员立即出来阻止,发现张某喝了酒,就报了警。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他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亲朋聚餐请牢记,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持续严查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若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或向执勤民警进行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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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醉驾被举报 吊销驾照处刑罚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4月1日,驾驶员张某饮酒后侥幸驾车回家,结果停车时被举报,渝北交巡警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当日凌晨,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洋河北路酒驾。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前往。民警来到洋河北路,一名中年男子被几名群众围住,该男子说话吞吐,走路摇晃。这几名群众称自己是附近某门市的店员,举报这名男子酒驾停车堵在他们店门口。民警调取沿途监控视频对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核实,发现该男子确实有驾车。民警立即对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139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将他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男子姓张,家住洋河北路附近。3月31日晚上,张某驾车去红旗河沟参加朋友聚会,期间喝了约7瓶啤酒,聚会结束后,他认为自己还很清醒,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当驾车至洋河北路,他见路边没有停车位,而人行道空着,便将车开上人行道,停在一家商店门口。该店的几名店员立即出来阻止,发现张某喝了酒,就报了警。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他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亲朋聚餐请牢记,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持续严查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若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或向执勤民警进行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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