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晓凌)3月25日15时许,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江北大队民警毛鸿宇、辅警成晓龙在巡逻至G50沪渝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761KM处时,发现有两辆小型汽车停靠在右侧应急车道,未在后方设置三角警示标志,遂停车前往查看。
对违规救援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通过询问,得知李某为某汽修厂员工,接到老板的电话让其去高速公路为一无油车辆送油,李某遂用塑料壶装上汽油,驾驶号牌为渝D****7的小型面包车到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黑石子路段,向停靠在应急车道内的另一辆小型轿车加油,刚加完油时被巡逻民警发现。 经查,李某所在的汽修厂没有高速公路救援资质,其在送油加油过程中车辆停于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没有在后方设置警示标志,本人也没有穿着反光背心。民警随即对李某作出了“非紧急情况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处罚,并对其无资质上高速送油救援的行为进行了法制教育,同时让其在公司内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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