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家奎)占道行驶是危险性极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在农村道路,路窄弯急,更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近日,渝北统景镇发生一起因车辆在弯道处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 4月10日14时45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龙路统景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灰色轿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道路中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为了尽快恢复道路交通,民警在现场拍照取证后,让两车驾驶员将车迅速撤离至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区域停放。随后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灰色轿车驾驶员李某占道行驶所致。当日,李某驾车从石船往统景方向行驶,他见一路上车少人少,便一路飞驰,当行驶至统景加油站附近的一处弯道时,由于没有提前减速,导致车辆进入弯道时偏入对向车道,在发现对向车道有车辆驶来时,他来不及避让,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 民警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判定他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4000元。同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员李某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山区道路陡坡、急弯、路窄,在山路行车要注意控制好车速,在途经弯道路段,一定要提前减速、鸣号、靠右行,切勿因一时心急而占道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