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时间: 2022-04-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06

  “铁拳”行动工作人员在集中宣传活动上接受现场咨询(资料图)

  集中销毁假冒商品(资料图)

  “铁拳”行动执法现场(资料图)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实习生 王文思)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服务行业,全力开展好“铁拳”行动,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第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2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持续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风险和压力最大”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服务行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铁拳”行动,重拳出击,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民生,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自2021年4月以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启动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典型案件。去年共立案查办民生领域违法案件10419件,涉案金额近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60件,公安立案查处214件,曝光典型案例6批次54件。

  “行动一开始,我们就明确每个季度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实名曝光。”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是“铁拳”行动的牵头执行部门,不仅查办案件,还负责收集各区县的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件,为此他们专门设立了“铁拳”行动工作邮箱。执法总队工作人员表示,“铁拳”行动重点查处十类违法行为:一是食用油掺杂掺假;二是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三是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四是“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五是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六是翻新“黑气瓶”和制售劣质燃气具;七是超期未检电梯和电梯门锁短接;八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九是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十是散装白酒质量不合格。

  “‘铁拳’行动最大亮点就是查案。在‘铁拳’行动中,我们聚焦民生关切,集中优势资源,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从重处罚,让市场监管长出‘铁齿铜牙’。”工作人员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办了一批违法典型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主体,目前曝光的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医疗美容、虚假宣传等多个领域。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政务服务热线及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直接到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现场举报。欢迎实名提供线索材料,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查实后形成大要案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典型案例

  案例1:

  机电设备公司未按规定保养维护电梯

  2021年8月20日,重庆青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黔江区书香门第住宅小区A7-2号曳引乘客电梯发生一起因钢丝绳脱槽故障致使一名乘客轻伤的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发现,负责维保的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对该事故电梯进行了一次维护保养,但当时未逐一完成维护保养项目,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该机电设备公司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黔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对当事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医学美容研究所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2021年9月23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某医学美容研究所在其自建网站发布了内容为“玻尿酸 深层祛皱 填充凹陷 精致塑形

  微创全”“PART2填充凹陷—玻尿酸原本是人体真皮组织之一,只需在真皮注射后,立即可见效果,安全无副作用,填充凹陷,医生推荐使用中分子玻尿酸”的广告,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医疗广告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该医美研究所发布上述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羊肉米线店网售食品与经营项目不符

  某羊肉米线店(店主何某)于2021年11月5日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美团平台入驻服务框架协议,并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经营冷食类食品,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2022年1月26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店主何某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食用油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经查,某食用油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和2021年10月15生产的两批次7300罐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上,未印制保质期且贴有双层标签,上层标签内容完全覆盖下层标签内容,且两层标签中标示的配料不同。上述产品系该公司按照芝麻油和植物油3:7的比例生产,随后因订购客户变更,当事人在未重新调整该食用植物调和油中配比的情况下,直接加贴新印制的标签,将该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中芝麻油和植物油的比例改为4:6。同时,该公司生产的1259瓶花椒油标签称其采用花椒果经冷榨煮沸浸提炼而成,实际系当事人外购的成品花椒油分装制成。

  另查明,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无法提供外购成品花椒油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产品出厂检验记录、销售单据等凭证。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标签、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规范等方面的规定,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7250罐食用植物调和油和1259瓶花椒油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5:

  电商售卖无中文标签进口产品

  某电子商务公司销售的奶粉、化妆品系当事人在跨境电商“宝妈时光”APP下单购进的进口商品,均无中文标签,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022年2月15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电商作出没收涉案进口奶粉48罐(盒)、进口化妆品3盒,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

  教育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师资广告

  2021年 2月25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互联网百度平台上检查发现,某教育培训机构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含有:“

  关于我们……高正教师公招的名师团队由近百名教师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组成,均是来自于命题及教学研究的前沿和核心地——西大、西南大、重师大、华东师大等名校毕业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他们大多是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学名师……”等内容。

  经查,该机构公招的名师团队没有来自教师考试领域公认的近百名权威培训师资专家,也不是均来自于命题及教学研究的前沿和核心地——西大、西南大、重师大、华东师大等名校毕业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不能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近百名教师系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没有任何部门、单位、机构认证当事人的名师团队是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商家销售无3C认证家用燃气器具

  某商家从成都、重庆的经销商处分别购进了一台“RCJBQEN”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一台“邦家好太太”家用燃气灶具,均未张贴“3C”强制认证标识,置放于门店内销售。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未获得3C强制认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案发后,该商家现已将上述产品下架停止销售。

  2022年3月29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商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8:

  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

  2021年5月7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委托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某加油站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0号(Ⅵ)),依据《重庆市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判定为不合格。经当事人申请,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委托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上述产品进行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

  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近12万元,违法所得1.6万元。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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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铁拳”行动工作人员在集中宣传活动上接受现场咨询(资料图)

  集中销毁假冒商品(资料图)

  “铁拳”行动执法现场(资料图)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实习生 王文思)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服务行业,全力开展好“铁拳”行动,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第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2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持续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风险和压力最大”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服务行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铁拳”行动,重拳出击,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民生,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自2021年4月以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启动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典型案件。去年共立案查办民生领域违法案件10419件,涉案金额近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60件,公安立案查处214件,曝光典型案例6批次54件。

  “行动一开始,我们就明确每个季度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实名曝光。”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是“铁拳”行动的牵头执行部门,不仅查办案件,还负责收集各区县的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件,为此他们专门设立了“铁拳”行动工作邮箱。执法总队工作人员表示,“铁拳”行动重点查处十类违法行为:一是食用油掺杂掺假;二是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三是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四是“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五是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六是翻新“黑气瓶”和制售劣质燃气具;七是超期未检电梯和电梯门锁短接;八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九是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十是散装白酒质量不合格。

  “‘铁拳’行动最大亮点就是查案。在‘铁拳’行动中,我们聚焦民生关切,集中优势资源,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从重处罚,让市场监管长出‘铁齿铜牙’。”工作人员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办了一批违法典型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主体,目前曝光的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医疗美容、虚假宣传等多个领域。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政务服务热线及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直接到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现场举报。欢迎实名提供线索材料,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查实后形成大要案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典型案例

  案例1:

  机电设备公司未按规定保养维护电梯

  2021年8月20日,重庆青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黔江区书香门第住宅小区A7-2号曳引乘客电梯发生一起因钢丝绳脱槽故障致使一名乘客轻伤的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发现,负责维保的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对该事故电梯进行了一次维护保养,但当时未逐一完成维护保养项目,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该机电设备公司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黔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对当事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医学美容研究所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2021年9月23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某医学美容研究所在其自建网站发布了内容为“玻尿酸 深层祛皱 填充凹陷 精致塑形

  微创全”“PART2填充凹陷—玻尿酸原本是人体真皮组织之一,只需在真皮注射后,立即可见效果,安全无副作用,填充凹陷,医生推荐使用中分子玻尿酸”的广告,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医疗广告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该医美研究所发布上述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羊肉米线店网售食品与经营项目不符

  某羊肉米线店(店主何某)于2021年11月5日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美团平台入驻服务框架协议,并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经营冷食类食品,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2022年1月26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店主何某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食用油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经查,某食用油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和2021年10月15生产的两批次7300罐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上,未印制保质期且贴有双层标签,上层标签内容完全覆盖下层标签内容,且两层标签中标示的配料不同。上述产品系该公司按照芝麻油和植物油3:7的比例生产,随后因订购客户变更,当事人在未重新调整该食用植物调和油中配比的情况下,直接加贴新印制的标签,将该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中芝麻油和植物油的比例改为4:6。同时,该公司生产的1259瓶花椒油标签称其采用花椒果经冷榨煮沸浸提炼而成,实际系当事人外购的成品花椒油分装制成。

  另查明,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无法提供外购成品花椒油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产品出厂检验记录、销售单据等凭证。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标签、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规范等方面的规定,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7250罐食用植物调和油和1259瓶花椒油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5:

  电商售卖无中文标签进口产品

  某电子商务公司销售的奶粉、化妆品系当事人在跨境电商“宝妈时光”APP下单购进的进口商品,均无中文标签,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022年2月15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电商作出没收涉案进口奶粉48罐(盒)、进口化妆品3盒,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

  教育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师资广告

  2021年 2月25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互联网百度平台上检查发现,某教育培训机构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含有:“

  关于我们……高正教师公招的名师团队由近百名教师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组成,均是来自于命题及教学研究的前沿和核心地——西大、西南大、重师大、华东师大等名校毕业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他们大多是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学名师……”等内容。

  经查,该机构公招的名师团队没有来自教师考试领域公认的近百名权威培训师资专家,也不是均来自于命题及教学研究的前沿和核心地——西大、西南大、重师大、华东师大等名校毕业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不能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近百名教师系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没有任何部门、单位、机构认证当事人的名师团队是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商家销售无3C认证家用燃气器具

  某商家从成都、重庆的经销商处分别购进了一台“RCJBQEN”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一台“邦家好太太”家用燃气灶具,均未张贴“3C”强制认证标识,置放于门店内销售。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未获得3C强制认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案发后,该商家现已将上述产品下架停止销售。

  2022年3月29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商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8:

  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

  2021年5月7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委托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某加油站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0号(Ⅵ)),依据《重庆市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判定为不合格。经当事人申请,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委托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上述产品进行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

  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近12万元,违法所得1.6万元。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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