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山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陈先生反映,梅江镇福满多超市售卖过期食品,该局随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针对查出的不法销售行为开出行政处罚罚单。 “都过期了180天了,这家超市还拿出来卖,吃了生病怎么办?”当天,陈先生向秀山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反映梅江镇福满多超市售卖过期食品,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收到投诉后,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超市有超过保质期的“酸辣虎皮凤爪”食品仍在销售。执法人员当场采取了行政扣押措施,并对此立案调查。 据调查,秀山县梅江镇福满多超市的“凤爪”超过保质期后仍在经营场所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办案人员调查,且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货值金额较少,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等情况,符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规定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综合调查情况,秀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目前该超市经营者已缴纳罚款,并对相关问题完成了整改。 记者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