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佳)4月19日下午,在南岸区茶园路熊家湾路段发生一起货车车厢突然起火的险情,就在一车货物即将化为灰烬的时候,途经的交巡警挺身而出,在帮忙抢救货物的同时,号召其他群众帮忙灭火,在全力救助下,最后抢救回部分货物,货车也免于被烧毁。 当天下午16时许,南岸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弹子石大队教导员朱艳民在驾车经过茶园路熊家湾路段时,突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停在最左侧车道上,车厢内的货物发生了自燃,驾驶员正在车厢内往车下转移货物。最开始火苗还不算大,驾驶员一直在转移货物,急得满头大汗,朱艳民立即上前帮忙。由于车厢内装载的货物是空调主机,每台足有70、80斤,挪动起来十分费力。朱艳民和驾驶员严某先是将未燃的货物转移下车,但就在这时,车上余下的货物火势变大,为了避免已经起火的货物将车辆引燃,朱艳民铆足了劲和严某一起将车上的所有货物全部搬下了车,并指挥严某将货车移动至前方10米处安全地段。 “当时,已经挪到地面上的部分货物越烧越旺,眼看火势蔓延,我马上回到警车上取出灭火器,并号召过路的驾驶员们拿出随车携带的干粉灭火器帮忙灭火。”朱艳民回忆道,“虽然前后借用了10多支灭火器,但是对于火势却杯水车薪。”后来,在旁边建筑工地工人的帮助下,使用水管持续灭火,最终火情得到了控制。 据了解,驾驶员严某平时靠运送货物为生,车辆是在2个月前花费12万余元购买的新车,当日下午从茶园某库房装载了13台空调主机,准备运往九龙坡区的专卖店,没有想到中途货物竟然在车厢内自燃了,幸好遇到了民警全力施救,否则一旦车辆也被引燃,后果将不堪设想,算上没有受损的货物和车辆,总共挽回损失近20万元。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调查处理中。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务必在车上放置干粉灭火器,而且要随时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发现车载货物自燃时,务必做到车货分离,坚决避免因货物自燃后引发车辆燃烧导致损失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