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口县检察院在回访中发现,历经半年多的努力,该县相关行政部门对辖区醇基液体燃料的存、运、用全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燃料经营企业和全县400余家餐馆、农家乐全部整改到位,解决了群众身边的又一安全隐患。 2021年7月,城口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群众反映,该县复兴街道杜家坝一居民楼前有人用胶桶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检察官赶到现场,确定露天堆放胶桶内储存的是醇基液体燃料,堆放胶桶的是城口重城新能源公司,堆放时并未经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许可。 “杜家坝是居民集中居住区,有1200多户居民。燃料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检察官迅速与县应急局、消防队取得联系,立即转移剩余燃料桶,并走访调查,确认有无其他安全隐患。 “暂存点虽然仅有一处,但未经过任何许可设置,燃料灌装在密封效果差的胶桶里,燃料主要由餐馆使用,燃料箱就放置在厨房灶火旁边。”存储、运输、使用整体都存在安全隐患,2021年8月17日,城口县检察院决定正式立案调查,对全县醇基液体燃料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 检察官发现,因为价格便宜、火力旺,城口城区300余家餐馆、乡镇100多家餐馆、农家乐使用由重城新能源公司提供的醇基燃料,日均用量达2吨。而全县醇基液体燃料存在经营企业厂区管理不到位,没有警戒标志;暂存点未经许可设置,燃料灌装在密封效果差的胶桶里,容器不符合行业规定;燃料配送使用三轮车;40余家餐馆燃气灶具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诸多问题。 2021年9月2日,城口县检察院组织召开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集中送达座谈会,向相关5个单位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对该县餐饮行业开展专项排查,切实堵塞燃料安全漏洞。 近日,城口县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回访时发现,除企业对醇基液体燃料的存、运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外,县城和乡镇400余家餐馆、农家乐也一一整改到位。 通讯员 张倩 记者 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