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忠县司法局双桂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件拖欠农户土地流转费用4年的矛盾纠纷。 2017年12月1日,黄某某以240元每亩的价格,流转了双桂镇赶场村八组32个农户共220亩农村土地经营权用于栽种水果树。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致使后期的流转费用不能按时履约兑付给农户,直至今年3月,拖欠流转费用长达4年之久。 双桂司法所受当地党委政府委托受理此案件。在经过工作人员的前期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摸清真实情况后,通知承包经营者黄某某与当地32个农户到双桂镇赶场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现场调解。当事人黄某某和农户代表分别对产生纠纷的原因、诉求进行了陈诉,调解员以《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对双方签订的流转合同中的义务和权利进行讲解,最终双方同意达成了和解协议。此次调解,为32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12万元。 近年来,双桂司法所积极主动作为,聚焦本地“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需要,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和事佬”的功效,成功化解本辖区的一般矛盾纠纷3件,重大矛盾纠纷2件,信访事项3件,为群众和村(社区)挽回经济损失66.12万元。 通讯员 陶柄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