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寿小霞)安全带等于生命带,在驾乘车辆时第一时间应将安全带系好,但部分后排乘客总是忽略安全带,以为系安全带作用不大,殊不知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蔑视。这不,日前,长寿湖镇蓝湖西岸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就将安全带的作用展现得淋漓尽致,系安全带的人没有受伤,不系安全带的人受到了伤害。 4月11日13时25分,罗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挂车行至长寿湖镇蓝湖西岸十字路口处时,因未礼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与时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瞬间,小型客车车头在受到撞击力的作用下急速变形,时刻危及小车的驾乘人员,所幸系好安全带的驾驶人罗某与蒋某在撞击力的作用下仍然稳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但未安全带的3名乘坐却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还好并无大碍。 当事人罗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提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时某、蒋某、周某、蒋某某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驶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只有时时刻刻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尽可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