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4月27日,市民秦某持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当场识破,受到法律处罚。 当天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空港东路发生一起两车擦挂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对两位驾驶员的证件进行核查时,发现报警的一方司机秦某的驾驶证有异样:字体模糊、印章粗糙、防伪标识位置错误,与正规驾驶证存在明显差异。民警询问时,秦某吞吞吐吐,闪烁其词,东张西望,不敢对视民警。民警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未查找到该驾驶证信息。民警立即控制秦某,将其带回大队部作进一步调查。在事实面前,秦某只得承认此证是他托人办的一个假证。
原来,2018年6月,秦某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其驾驶证被吊销。驾驶证被吊销后,秦某一直觉得出行非常不方便,找工作也受限制,就一直寻思着找个办法解决问题。秦某一个朋友告知秦某,只要给钱,他就可以帮秦某“弄”一个驾驶证,秦某一听立马就答应了。 秦某认为此次事故因为自己违法变更车道发生的擦挂事故,自己应负全责,他想要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完全忘记自己持有的驾驶证是伪造的。于是主动报警,希望民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再找保险公司索赔。没料到,民警一眼识破其假证。 因秦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渝北警方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扣留其机动车、收缴其假驾驶证。对于秦某购买假证的渠道,渝北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交规,不要抱侥幸心理,获得驾证,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考取,必须正确使用驾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查获,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