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代莉)4月22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永川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货运面包车在S25永江高速公路莲花至永川西路段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赶往现场后发现,一辆货运面包车侧翻在应急车道,车后摆了些树枝、塑料袋,驾驶员叶某站在路边,左手鲜血直流。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后得知,叶某在出车送货前未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驶至永江高速莲花至永川西路段时,车辆左后轮胎突然爆胎,叶某慌乱之下猛踩刹车,加上载货较重,导致车辆失控侧翻,撞上护栏停在了应急车道,由于车里没有三角警示牌,就在路边找了些树枝塑料袋放在车后警示。民警立即拨打120,决定先将叶某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后再出具事故认定。同时,民警在现场摆放锥桶警示,联系高速公路救援单位将事故车撤离高速公路。目前,叶某已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叶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因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路产损失。
重庆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天气逐渐炎热,要经常检查车况,定期检测胎压,超过使用寿命或已严重磨损的轮胎应及时更换,不可冒险使用“带伤”轮胎。如若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应双手紧握方向盘,松开油门,尽可能保持原行车方向,然后再轻踩刹车,将车慢慢靠边停下寻求帮助。同时,车上必须配置三角警示牌,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无法移动时,打开双闪,在车后150米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移动至护栏外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