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两地发布“五一”消费提示 注意疫情防护和食品安全

时间: 2022-04-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15

  今(29)日,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消息,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促进疫情期间消费者平安、欢乐过节,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川渝两地消费者发布以下温馨消费提示。

  疫情防护不可少

  时刻牢记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倡导消费者本地游、周边游、短期游。建议消费者出行前备足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外出期间勤洗手、常消毒,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提前联系景区、餐饮、住宿等单位,积极配合高速、车站、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场所的防疫工作,戴好口罩,主动配合体温监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扫描场所码。

  食品安全要记牢

  建议外出就餐时尽量减少聚餐人数,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缩短就餐时间,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野味”,避免误食醇基燃料和有毒野生菌。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根据人数合理点餐,以崇尚节约为荣。

  直播购物勿冲动

  建议消费者在面对爆款、限量、热卖、秒杀、福利等宣传时,提前充分了解商品质量,切勿冲动下单。特别是保质期较短的生鲜果蔬等,不要盲目囤积,导致过期浪费。要保留好购买页面、客服宣传、商品详情等截图或视频,作为维权的证据。

  根据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依法向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请求赔偿。

  过度包装须抵制

  倡导消费者在个人和家庭消费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走亲访友时,自觉选择简单适度包装的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购物时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的消耗及其造成的污染。消费中遇到过度包装等浪费行为,请主动投诉举报,共同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形成。

  记者 叶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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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两地发布“五一”消费提示 注意疫情防护和食品安全

  今(29)日,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消息,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促进疫情期间消费者平安、欢乐过节,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川渝两地消费者发布以下温馨消费提示。

  疫情防护不可少

  时刻牢记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倡导消费者本地游、周边游、短期游。建议消费者出行前备足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外出期间勤洗手、常消毒,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提前联系景区、餐饮、住宿等单位,积极配合高速、车站、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场所的防疫工作,戴好口罩,主动配合体温监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扫描场所码。

  食品安全要记牢

  建议外出就餐时尽量减少聚餐人数,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缩短就餐时间,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野味”,避免误食醇基燃料和有毒野生菌。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根据人数合理点餐,以崇尚节约为荣。

  直播购物勿冲动

  建议消费者在面对爆款、限量、热卖、秒杀、福利等宣传时,提前充分了解商品质量,切勿冲动下单。特别是保质期较短的生鲜果蔬等,不要盲目囤积,导致过期浪费。要保留好购买页面、客服宣传、商品详情等截图或视频,作为维权的证据。

  根据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依法向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请求赔偿。

  过度包装须抵制

  倡导消费者在个人和家庭消费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走亲访友时,自觉选择简单适度包装的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购物时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的消耗及其造成的污染。消费中遇到过度包装等浪费行为,请主动投诉举报,共同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形成。

  记者 叶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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