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对已经网拍成交的被执行人龙某某、熊某某名下房屋进行强制腾房,并及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曹某某。 2012年3月1日,被执行人龙某某、熊某某以其名下个人房产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33万元,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自2019年7月起,二人拒绝向银行还款。该银行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向市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龙某某、熊某某沟通,督促其还本付息,同时积极协调银行减免部分迟延履行金。但龙某某、熊某某仍拒绝还款。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拍卖了龙某某、熊某某名下的房屋。案外人曹某某以最高价竞拍房屋并成交。拍卖成交后,市二中院张贴腾房公告,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但其仍置之不理且拒不搬迁。 为保证腾房行动顺利进行,该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按照“一案一策”原则,制定了详细的腾房方案和应急预案。腾房当天,被执行人龙某某的女儿经委托授权,对被腾退物品清单进行了签字确认。经过现场4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搬运工作,房屋被顺利清空,房屋钥匙顺利交到了买受人曹某某手中。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向存丹 谭宁波 尚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