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

时间: 2022-05-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72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5月10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正式挂牌成立,潼南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见证家庭教育指导站的首次运行。

  日前,潼南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李某和王某对子女抚养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法官在庭前调解中,已向二人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但二人仍有拒绝照管子女、甚至涉嫌实施丢弃子女的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故责令二人到家庭教育指导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家庭教育指导站,代表委员们观看了潼南区法院制作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动画短视频,了解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及法律后果。随后,法官向李某和王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二人予以训诫,并就如何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进行指导。代表委员们也结合实际情况,对二人承担作为家长的职责给予具体建议。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该院民一庭庭长刘扬向代表委员们详细介绍了潼南区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工作职责、人员构成、运行方式以及适用案件范围等,与会人员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站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代表委员们表示,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潼南区法院设立的“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不仅能强化家长监护责任,还能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法院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站功能,促进父母“依法带娃”,切实“守护青春、静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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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5月10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正式挂牌成立,潼南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见证家庭教育指导站的首次运行。

  日前,潼南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李某和王某对子女抚养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法官在庭前调解中,已向二人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但二人仍有拒绝照管子女、甚至涉嫌实施丢弃子女的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故责令二人到家庭教育指导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家庭教育指导站,代表委员们观看了潼南区法院制作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动画短视频,了解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及法律后果。随后,法官向李某和王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二人予以训诫,并就如何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进行指导。代表委员们也结合实际情况,对二人承担作为家长的职责给予具体建议。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该院民一庭庭长刘扬向代表委员们详细介绍了潼南区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工作职责、人员构成、运行方式以及适用案件范围等,与会人员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站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代表委员们表示,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潼南区法院设立的“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不仅能强化家长监护责任,还能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法院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站功能,促进父母“依法带娃”,切实“守护青春、静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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