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使用和驾驶“套牌”机动车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但总有个别车主心存侥幸,伪造车牌或套用别人的车牌,企图躲避交通监控。近日,张某在渝北区玉峰山森林公园驾驶一辆套牌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抓获,车主李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 5月9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辖区玉峰山森林公园景区对过往车辆进行盘问检查时,看见一辆白色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头盔,该驾驶员行色匆匆,故意躲避民警的检查。民警立即将其拦截,并指挥该驾驶员将车辆停放至安全位置。 被拦下来后,该男子表现得非常慌张,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男子称行驶证前几天丢了,还未来得及补办。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这辆摩托车的车牌颜色异常,车子很旧但车牌却是崭新的,且该摩托车固定牌照的螺丝不是专用的螺丝。 经民警核查,发现车牌信息与眼前这辆摩托车车辆信息严重不符。车牌在系统里显示是一辆三轮车,现在却挂在这辆两轮车上,且车架号也和系统登记的不一致。民警确认,这辆摩托车属于套牌车。 经查,摩托车车主张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张某称,自己就住在玉峰山镇旱土村附近,家中本有一辆小轿车,但由于张某平时出行的范围基本都在家附近,开小车出行成本高。为了方便,张某便去二手车市场买一辆便宜的摩托车用来代步。卖方车主告诉张某,该车是无牌摩托车,很便宜,只要2000元,但是该车没有任何手续。张某心想,自己反正平时也是在住家附近骑行,到时候买一副假牌照安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就可以了,为此,张某花低价买了这辆“黑户”摩托车,并在网上买了一副牌照,挂在车上,而这幅牌照却是一辆三轮摩托车的牌照。当天,张某驾驶该摩托车去朋友家吃饭,就遇到民警检查。 民警依法对张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5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收缴套用号牌;对其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对该车牌的来源开展进一步调查。 交巡警提醒:使用伪造号牌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管出以什么原因,都不可触碰法律的这条“高压线”。 |